胶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 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青岛市校车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做好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从根源上解决接送学生车辆存在的问题,保证中小学生乘车安全,根据2008年9月22日市长碰头会议确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活动的精神要求,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为目标,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市教体部门和公安、交通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级各类学校和群众积极参与,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从解决影响学生乘车安全的突出问题入手,深入搞好排查,严厉打击违法接送学生车辆,确保中小学生乘车安全,为我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根据《青岛市校车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接送学生车辆管理。为符合条件的车辆办理校车标识,对手续不全、车况不佳、驾驶车型不符合要求的车辆由有关部门从快、从严查处。各镇、街道办事处,学校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校车管理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校车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改善中小学生乘车条件,保证学生乘车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职责分工 (一)各镇、街道办事处 1.召开专门会议,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实际进行全面部署。 2.对辖区接送学生车辆数量、车辆类型、车辆审验及驾驶员驾龄、准驾车型、行车安全等状况进行登记上报。 3.配合市公安、交通部门对车辆进行检查,并对违规车辆进行举报。 4.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登记,建立台帐,上报需办理校车标识的车辆。 5.对符合要求的校车进行管理。 (二)市教体局 1.对接送学生车辆情况进行汇总。 2.配合市公安、交通部门对车辆进行检查。 3.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登记,建立台帐。 4.协助市公安部门为符合条件的车辆办理校车标识。 (三)市交通局 1.对车辆营运手续,驾驶员上岗培训情况进行检查。 2.对没有营运手续的车辆进行处理。 3.对没有上岗证的驾驶员进行培训。 (四)市公安局 1.配合各镇、街道办事处搞好校车情况摸底。 2.对车辆技术状况、驾驶员情况、车辆保险及超员等违规情况进行检查。 3.对符合校车条件的车辆办理校车手续,发放校车标识牌。 4.对手续不全车辆补办手续。 5.对严重违章、违规车辆进行处理。 6.对驾驶员进行培训。 7.督促驾驶员写出《安全行车保证书》,协调学校和车主签定《安全责任书》。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1日至10月20日) 各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结合当地实际进行全面部署,并指派专人负责,对辖区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排查,彻底摸清辖区内接送学生车辆数量、车辆类型、车辆审验及驾驶员驾龄、准驾车型、行车安全等状况,对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21日至11月20日) 集中整治阶段由市教体、公安、交通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拉网式检查的方式,对全市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排查,主要检查车辆是否在本市登记注册;是否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是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驾乘人员保险和承运人责任险,驾驶人是否具有5年以上驾龄和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驾驶与接送学生车辆所属准驾车型相同车辆1年以上,最近3年内交通违法记分未达12分,未在造成人员死亡的事故中负次要以上责任;学校租用机动车的,机动车所有人是否具有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资格;是否存在车辆严重超载、酒后驾驶等违规现象。对符合条件的车辆认真进行登记、建档。对手续不全、车况不佳、驾龄车型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进行取缔。 (三)治理成效巩固阶段(11月21日至11月30日) 建立校车管理长效机制,巩固集中整治成效,形成校车规范化管理模式,从根本上消除中小学生乘车安全。根据职责分工,各职能部门对符合校车条件的车辆办理校车手续,发放校车标识牌,对手续不全车辆补办手续,对严重违章、违规车辆进行处理,对驾驶员进行培训,督促驾驶员写出《安全行车保证书》,协调学校和车主签定《安全责任书》。同时,公安部门要配合各学校定期对校车驾驶人和学校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乘车安全意识。交通部门负责从事校车营运客运企业的资质监督,杜绝非营运性车辆接送学生,优化公交线路,方便学生乘车。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建设平安胶州、和谐社会的高度,把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工作作为对我市中小学生人身安全负责、对我市教育事业负责的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抓紧抓实。要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实际进行全面部署,确保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活动顺利、有效实施。各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校车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深入宣传,搞好发动 各镇、街道办事处要针对目前车辆存在的现状,在搞好调查摸底的情况下,对车主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让车主了解有关法律政策要求,认清自己肩负的安全责任。各级各类学校,要以这次集中整治为契机,在学生、学生家长和全社会进行专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教育学生拒乘农用车、三轮摩托车、报废车辆和手续不全车辆。市教体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人人关心重视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全面排查,严格整治隐患 各镇、街道办事处要组织专门人员,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排查,对辖区内接送学生车辆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市教体、公安、交通部门要抽调专门人员,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拉网式检查,做到不漏一地、一校、一车,特别要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和重点单位的排查力度,对查找的隐患及时整改,对严重违章、违规的车辆从严处理,决不姑息迁就,确保集中整治的实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