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三里河街道正北名苑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四处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通知(胶政发〔2019〕81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适应城市发展需要,整合社区资源,优化社区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青发〔2019〕11号)和《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创新城市社区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青办发〔2012〕26号)等政策法规精神,市政府决定新设三里河街道正北名苑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四处社区居民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立三里河街道正北名苑社区居民委员会
设立三里河街道正北名苑社区居民委员会, 其辖区范围东至常州路、西至杭州路、南至北京路、北至扬州路,包括东方花园、南华苑、北三里河小区、人才楼、京华苑、正北名苑、正北馨苑、银盛泰等住宅小区,共辖居民3581户。
二、设立三里河街道馨河湾社区居民委员会
设立三里河街道馨河湾社区居民委员会,其辖区范围东至常州路、西至广州路、南至香港路、北至上海路,包括馨河湾、尚德名都、台湾花园、东苑凯旋城、凤凰新城等住宅小区,共辖居民2272户。
三、设立三里河街道书香名苑社区居民委员会
设立三里河街道书香名苑社区居民委员会,其辖区范围东至青年水库、西至台湾花园、南至徐家村、北至香港路,包括书香名苑、清华园、半岛蓝湾、学思苑等住宅小区,共辖居民2787户。
四、设立三里河街道宝佳社区居民委员会
设立三里河街道宝佳社区居民委员会,其辖区范围东至海尔大道、西至福州南路、南至刘家村、北至香港路,包括宝佳中央湖岸、青湖国际、一品苑、金水苑等住宅小区,共辖居民4577户。
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后,三里河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规,指导社区及时建立和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强化人员配备,落实社区建设管理经费,确保社区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胶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