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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胶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市司法局组织市政府各部门对2020年重点工作事项进行了梳理,筛选出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1项决策事项纳入胶州市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列入清单管理的决策事项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的法定程序开展前期工作,并适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附件:胶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胶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6日
附件
胶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部门 |
1 | 《胶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 市发展改革局 |
原文下载: 胶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胶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Word版本)
胶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胶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PDF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