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政策问答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税率是多少? 答: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1日起,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纳税人是否需要进行小微企业认定? 答:不需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规定,对所有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只要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该月即可享受免征营业税优惠,因此不需要对小微企业做认定限制。 ■部分营业税减免政策对享受优惠的纳税人有行业限制,比如规定娱乐业等行业不能享受减免税优惠。对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营业税,纳税人范围是否有行业限制?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规定,小微企业免征营业税的政策适用于所有缴纳营业税的行业,纳税人范围包括所有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 ■从事家政服务的小型微型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的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是否也实行上述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答:自2011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对从事家政服务的小型微型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的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适用财税〔2011〕51号规定,即自2011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取得收入免征营业税。 ■个人将名下的房产转移到其出资的个人独资企业以及个人独资企业将其名下的房产转移回投资者是否征收营业税? 答: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因此个人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转移到自己出资的个人独资企业以及个人独资企业将其名下的房产转移回投资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另外,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将个人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个体工商户名下,或者个体工商户将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个人名下免征契税,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发生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行为也同样适应免征契税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