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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胶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
发布日期:2019-09-01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现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公布如下:
(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对事项的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